人大报告
2014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4-12-29  作者:  新闻来源:高检网 【字号: | |

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检察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投入平安双辽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全年共批准或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6人,比上年同期增长87%,提起公诉315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9%。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59人,比上年上升了26%;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0人。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或建议人民法院从宽处罚,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完善民生服务热线,加强检察长接待、视频接访、下访巡访、巡回检察等工作,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深入开展涉检涉诉接访案事件专项活动,完善接访制度、明确接待责任、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办事效率,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的处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接访案事件回访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办案措施,注重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3件16人,案件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8%;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33人,案件数比上年同期增长6.7%。其中,贪污案件7件9人,挪用公款5件6人,贿赂案件1件1人;滥用职权案4件5人、玩忽职守案7件9人,渎职相关案件5件19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5万元以上的案件15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大案16件。特别查办了辽北街农机站站长张涛、现金员高金玲挪用公款549万元特大案件和双辽市国税局副局长陈玉明等5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税款损失10亿余元特大案件。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涉及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6件9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1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强化查办案件与预防工作的协同效应。实行侦防一体化,做到四个同步,即,案件初查与预防调查同步、审查立案与预防立项同步、案件侦查与犯罪分析同步、案件侦结与落实整改同步。贯彻落实“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的工作机制,预防紧跟办案,在案件侦结的同时,预防部门第一时间作出检察建议,及时与案发单位沟通,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分析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发展趋势,提出防治对策,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参考。加强案件剖析,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完善制度的建议。深入开展预防宣传,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建立以“预警”为户名的手机微信平台,及时发布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和公益警言警句;以预防职务犯罪协会为依托,建立双辽市预防职务犯罪协会门户网站,开辟多个专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及时推广成功预防经验,即时便利地为会员单位和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扩大了预防工作的影响。结合贯彻落实《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组织举办以“弘扬正能量,清风伴我行”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演讲赛,55家会员单位派出选手参加了比赛,为我市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营造了更加持久良好的社会氛围、公众氛围和舆论氛围,有力地推动了预防、宣传预防、强化预防,促进了预防能力的提高。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疑罪从无,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制度,提高自身严格执法和法律监督水平。所立职务犯罪案件侦结率和起诉率均达100%,批捕、起诉准确率100%,无冤错案件。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3 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件;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29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8起、审判活动违法情形3起。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对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监管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对13个乡镇司法所监管监外服刑人员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纠正脱管漏管,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保障刑罚依法正确执行。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新规定,加强和规范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立案审查不服生效裁判、调解书的民事申诉案件12件,同比上升200%。转变民行检察监督理念,坚持“抗诉息诉并重,监督服务双行”原则,认真探索提升民行检察工作质量和效果的有效途径。在法院建立了检察官工作室,由一名干警常驻工作室,接、处、办理各类审判诉讼环节的民事行政案件,降低了群众的诉求成本。与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公益诉讼的若干规定》、《关于办理民事行政案件协作机制》等制度规定,理顺了民行检察工作流程,为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奠定了基础。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工作,对1户企业污染环境问题和1起公共安全隐患问题向相关执法部门提出了行政检察建议并得到及时纠正。

  四、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身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邀请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有关人士进行座谈,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对于开展的重要专项工作及时向市委和人大领导请示汇报,争取领导、监督和支持。认真接受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视察,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四平市人大视察组对我院反渎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希望和要求。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听取律师意见,自觉接受律师的监督制约,促进自身公正执法。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检察。 在案管大厅,全面落实案件流程信息查询、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和办案结果告知等制度。构建网上检察、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为一体的阳光便民机制,实现了由检务公开到检察权运行公开的转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进一步保障;筹建双辽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推进新闻发布制度化,及时公开重大案件办理等情况,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建设。以信息化推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通过融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持之以恒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职业素养,培育优良作风。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院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从严要求,贯彻整风精神,精心组织推进,着力整改“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各方面意见建议,精心组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 项具体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公务用车规范管理、行业不正之风治理、干警纪律作风整顿和案件评查5个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清理规章制度,新建制度33项,贯彻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和刚性约束机制初步形成。认真开展“三帮扶三走进三提升”等活动,累计帮扶资金10000余元,帮助贫困家庭办理低保2户、新建居民用房1所、协调维修村路3公里,广大干警特别是党员干警学会了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群众工作能力显著提升。 

  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干警补好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教育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增强政治定力,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则止。坚守职业良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执法为民,坚决捍卫法治,坚守公平公正,始终清正廉洁。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加大纪律作风整治力度,坚持检务督查和明察暗访,严戒庸懒散奢,正风肃纪,对18名违反工作纪律干警进行了通报批评;明确工作期间干警一律规范统一着装,着力提升队伍精气神。及时通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力度和效果还有较大差距。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施后,一些干警的执法理念、办案方式仍不适应,对法律修改后赋予的新职能履行不够充分,落实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新要求不够严格。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自己的问题不放,依靠各方面重视和支持,锲而不舍,努力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

  2015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5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设过硬队伍,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第一、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严守政治纪律。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市委人大报告制度,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

  第二、以法治思维为指引,推动检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更加自觉加强法治教育,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定力,坚守法治精神。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倡廉,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司法行为,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要培养干警法治第一的意识,以依法履职为底线,以规范司法、严格执法为追求,坚持职权法定,恪守检察权的边界,强化程序意识,用程序正义保障司法公信力,将实现法律治理作为司法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三、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要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切实提升自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要按照《决定》要求,加快实施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全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制度约束,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依法及时公开各检察环节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结果,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

  第四、以忠诚履职为路径,凸显检察机关的价值作用。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要不断增强监督意识、树立监督信心、坚定监督决心,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大追逃追赃力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要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要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严惩司法腐败。要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涉黑犯罪等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结合执法办案,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促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第五、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增强检察队伍的法治能力。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坚持不懈抓好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敢于接受监督,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要把强化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职业良知作为必修课,引导干警自觉用职业操守和职业良知约束自己,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始终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服从事实和法律,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把作风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始终,构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始终贯彻整风精神,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坚持不懈整治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真正用铁的纪律规范好检察人员的各种行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积极投身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努力做公正司法的践行者、维护者;严格执法的促进者、保障者;全民守法的引领者、传播者;科学立法的建议者、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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