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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业务数据公开
时间:2021-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健全检察业务数据常态化发布机制的通知》的精神,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加深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同,现将该院2020年度检察业务数据公开如下: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90件。经审查,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3人,同比下降39.88%;不批准逮捕111人,同比上升56.34%,不捕率36.51%,在四平地区排名第2位。

逮捕人数排在前5位的罪名是:诈骗罪34人,占17.62%;开设赌场罪29人,占15.0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3人,占11.92%;盗窃罪18人,占9.33%;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13人,占6.74%。

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405件。经审查,提起公诉470人,同比分别上升8.0%、18.39%;不起诉128人,同比上升39.13%,不起诉率21.4%,在四平地区排名第2位。

起诉人数排在前5位的罪名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85人,占18.09%;危险驾驶罪52人,占11.06%;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50人,占10.64%;诈骗罪42人,占8.94%;开设赌场罪37人,占7.87%。

(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560人,占同期审结数的95.24%,四平地区排名第2位。适用比例呈折线趋势,1至12月适用人数分别为14人、15人、40人、34人、27人、23人、58人、65人、86人、63人、87人、48人;占审结人数的比例分别为93.33%、93.75%、93.02%、89.47%、93.1%、95.83%、98.31%、98.48%、93.48%、95.45%、97.75%、94.12%。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324人,法院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305人,采纳率为94.14%。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人,同比上升100%,同期已纠正人数2人,纠正率为100%。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件,已采纳合计4件,采纳率为100%。检察建议受理数4件,采纳检察建议数4件,采纳率为100%。对监所及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春节前安全大排查活动一次。

(四)刑事诉讼监督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13件15人。监督立案、受理5件次,监督立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合计3件次。撤案监督案件受理数1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数1件,监督撤案率为100%。书面纠正监督活动违法数6件次,侦查机关采纳纠正数6件次,侦查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为100%。纠正漏捕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5人。提出刑事抗诉案件数1件,法院一审判决数335件。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10件,同比下降50%,四平地区排名第1位。结案、提出抗诉4;结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46件,同比上升53.33%,四平地区排名第1位。结案、提出检察建议46件,采纳检察建议数46件,采纳率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20件,同比下降25.93%,结案、提出检察建议6件,采纳检察建议数6件,采纳率100%。法院已回函案件4件,其中1个月内回复3件,1个月以上至3个月内回复1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1件,同比上升100%。结案、提出检察建议数1件,采纳检察建议数1件,采纳率为100% 。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7件,同比上升700%,结案、提出检察建议7件,采纳检察建议6件,占提出建议数的85.71%。

(三)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4件,同比下降90.91%,结案、提出检察建议4件,采纳检察建议4件,采纳率为100%,

(四)检察建议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受理数4件,采纳检察建议数4件,采纳率为100%。

(五)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情况。召开公开听证会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件,同比上升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案件线索49件,立案办理49件,达到了100%。其中,民事立案5件,行政立案44件,同比分别上升500%和下降13.73%。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4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件,同比上升500%,占10.2%;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4件,同比下降13.73%,占89.8%。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共提起公益诉讼6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5件,占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的83.33%;行政公益诉讼1件,与去年持平,占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16.67%。民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3件,判决支持3件,在四平地区排名第 1位。

(四)办理案件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4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24件,占54.55%、资源保护领域5件,占11.36%、食品安全领域3件,占6.82%、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0件,占22.7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占2.27%、其他1件,占2.27%。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11人,经审查,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10人,不捕2人,不捕率33.33%。其中,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数7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22人,同比上升15.79%。经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8人,不起诉20人,不起诉率87.5%,四平地区排名第1位。其中,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数为8人。

(三)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2次;提出检察建议2次,全部被采纳;进行联合执法1次;通过短视频方式发布预防未成年侵害宣传视频1段;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公开听证会2次,取得良好的教育警示效果。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件28件(群众来信2件),同比下降26.3%,已办结26件,同比下降31.5%。受理国家赔偿申请1件,决定给予赔偿1件。受理司法救助7件,提起救助7件,实际救助7件。对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亲属、残疾人等其他当事人,开展救助7人。同年6月,为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双辽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

七、入额院领导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决定案件数共605件,主持或参加检委会讨论决定案件数量1056件。直接办理案件81件,其中,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数9件,占比11.11%;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88.89%。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民司法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双辽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检提出的“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深深把握“深挖根治”目标,批捕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1件1人。一审裁判生效1件5人;二审裁判合计1件40人。

二、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一)惩治金融犯罪,守护百姓“钱袋子”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关系着老百姓的“钱袋子”,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共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8件12人。深入企业积极开展以“守住钱袋子、守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和企业对非法集资类犯罪的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营造了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精准扶贫,体现检察担当

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大局,理顺创新救助机制,综合救助对象受害程度、救助资金和其他实际困难等情况,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累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7人,发放救助金17万,切实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努力为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

(三)守护美丽家园,打出组合拳

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是保护绿水青山的有力抓手。据统计,全年共受理关于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线索24件,开展诉前程序24件,起诉涉及土壤污染犯罪1件1人。并且积极开展公开宣告1次。

三、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2020年4月,双辽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百名政法干警服务百家民营企业”活动,了解企业运营情况和当前法律需求,助力企业战疫情、渡难关、谋发展,协助企业全面复工复产。10月,双辽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共同举办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旨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健康稳定的营商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四、精准服务和保障民生。

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批捕12人,起诉85人;对于涉及校园暴力犯罪,批捕3人,起诉3人;对于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起诉5人;涉及侵害残疾人犯罪,起诉2人。

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涉及六稳六保案件91件126人,提起公诉126人,占审结人数的92.65%。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85人,占67.46%;开设赌场罪18人,占14.29%;诈骗罪12人,占9.52%;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4人,占3.17%;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4人,占3.17%;其他3人,占2.38%。

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涉疫案件1件2人,提起公诉2人,起诉率为100%。

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涉众型经济犯罪2件4人,提起公诉12人,占审结人数的60%。其中,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6人,占50%;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6人,占比50%。

2020年,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涉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94件116人,提起公诉111人,占审结人数的88.1%。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85人,占76.58%;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6人,占5.4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6人,占5.41%;强迫交易罪4人,占3.60%;合同诈骗罪3人,占2.70%;其他7人,占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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