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已至,随着天气逐渐炎热,青少年儿童意外溺水事件进入了易发期、多发期及高发期,为有效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7月19日,双辽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主任刘海波,副主任王立哲带领下,深入双辽市王奔镇、东明镇、柳条乡、新立乡等东辽河沿河乡镇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活动。据介绍,此次活动是对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1号’检察建议”)的进一步落实。
活动中,未检干警深入集市、村屯、社区、农户家中,与家长和未成年人交流,通过发放宣传单和防溺水安全讲解,提高广大家长和未成年人对溺水安全防范的自觉性,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让孩子和家长时刻提高警惕,懂得防溺水的重要性和生命的宝贵。
通过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家长和未成年人充分认识到了防溺水安全的重要性,了解了自防自救知识,家长进一步提高了对孩子的监管意识,为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构筑了坚实的防线。
双辽市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